为深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畅通师生互动交流、倾听诉求的渠道,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安排,即日起,学校办公室联合纪委、监察办在明德楼一楼、图书馆一楼、文学楼一楼放置意见箱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来信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须真实,且属于学校管理权限范围。
二、反映问题和情况实名、匿名均可,倡导实名举报,以便学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三、反映问题和情况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。
对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,学校会安排专人调查落实解决,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!
学校办公室 纪委、监察办
2024年4月12日